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: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等级公路及其桥梁、长度3000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。
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: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:
(1)各类城市道路;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;
(2)15万吨/日以下的供水工程;10万吨/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;25万吨/日以下的给水泵站、15万吨/日以下的污水泵站、雨水泵站;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;
(3)中压以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;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;
(4)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;
(5)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;
(6)各类城市广场、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;
(7)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综合市政综合工程。
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: 可承担各类桥梁工程的施工
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: 可承担断面40平方米以下且单洞长度5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
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: 可承担各级公路的土石方、中小桥涵、防护及排水、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
公路交通工程(公路安全设施分项)专业承包贰级: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标志、标线、护栏、隔离栅、防眩板等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及安装。